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5-05-2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院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省级示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重点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初步建立院、省、国家三级教学团队体系,形成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提高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内容

在我院各专业(群)建立一批结构搭配合理、教学效果好、专业与课程改革建设特色鲜明、实验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成效显著优秀教学团队。充分发挥优秀教学团队在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方面可以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学院各专业(群)教学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院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从2009年起,我院将组织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单位的创建评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省级教学团队”。

三、基本要求

根据各专业(群)的具体情况,优秀教学团队应紧密结合学院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以专业(群)为建设单位,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组成:团队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双师特色突出,拥有一批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优良的专业素质,勇于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力合作,整体优势突出。团队成员连续两年无教学差错及事故。

2.团队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凝聚力强。应为本专业(群)的创新型领军人物,具有高级职称,具有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勇于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良。坚持教学一线,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注重提升团队教学科研整体实力。带头人应在本行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

3.专业建设:坚持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性学习和创新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课程建设:团队成员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开发建设完成本专业(群)核心课程体系建设,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院级以上成果。

5.教学科研工作:参与过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论文,获得过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6.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重点、优秀、规划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7.实训基地建设:团队重视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在各级各类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方面有创新。

8.社会服务能力:教学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面向企业与社会服务工作,并产生较好的效益。

四、申报与评选

1.申报程序。院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系(分院、部)推荐相结合,由系(分院、部)组织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高职教育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每2年申报评审一次。

2.申报材料。申报团队需填写《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院级教学团队进行评审,依据评审要求和参评团队所报材料,投票评出院级教学团队。评选团队数允许少于既定名额,宁缺勿滥。

4.初评结果公示。初评结果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公布之日起5日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署实名的书面意见,申请复审。

5.复议与最终教学团队认定。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院发文认定;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高职教育研究所视情况报请院教学团队评审委员会复评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由学院发文认定。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

1.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2年。获批准的院级教学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2.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书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续拨经费及续拨经费额度,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消其称号,停止经费资助。优秀团队所在系、部负责团队建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优秀教学团队进行排序,并择优依次推荐参加上一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

4.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总经费为每个团队不超过3万元,第一年为1万元,第二考核情况和验收情况继续给予每年不多于2万元的资助。

5.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度,按建设任务验收情况进行发放。

6.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从院级教学团队中产生。如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经费配套。

六、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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