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学是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的一种现代教学手段。为有效地运用该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大力推动教学改革的进程,提高多媒体教学质量,规范多媒体教学的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审定原则
1.多媒体课件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的要求。凡教学内容有重大修订的课程,其多媒体教学的各环节应做相应的调整,并重复审定程序。
2.制作多媒体课件要结合图、文、声、像等表现方式,充分发挥多媒体课件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
3.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师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
二、多媒体课件审定程序
1.各系成立由系主任负责的多媒体课件审核小组。凡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学审核表》,由审核小组依据多媒体课件审核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2.凡初次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含自制、引进)的教师在开课前必须经试讲、测评之后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学环境进行授课。
3.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多媒体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和教学效果。
4.学院将不定期组织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评选,对优秀课件给予奖励。
5.多媒体课件的审核标准见《多媒体教学审核表》。
三、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负责调配使用,仪器设备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管理。
2.多媒体课件经审批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
3.使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的相关规定。
4.原则上多媒体课件课时少于总学时1/3的课程,不予安排固定多媒体教室。
5.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需报教务处审批,由现教中心管理人员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6.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首次上课前应提前熟悉多媒体教学系统环境,接受管理人员的指导,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7.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到教室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使用时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下课后关闭系统,设备恢复原状。
8.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搬动、调换设备及连接电缆,改变设备的运行参数,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删除应用程序,教师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存储在计算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