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以塑造职业教育专家为目标的“名师工程”,表彰在教学第一线涌现出的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专业技能强的教师,强化“名师”意识,增强“名师”效应,发挥“名师”作用,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院级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任务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含10年)或从行业企业调入学校满5年以上,并在我院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教师。
2.近三年承担学院教学任务年均不少于240学时,2019年后承担教学任务年均不少于320(双肩挑兼职教师承担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1/3计算),能够胜任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近三年无教学差错等处分,在教学质量考核中部门同职级排名均在前50%(含50%),在学生评教中位列部门同职级前50%(含50%)。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主持人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持人,或省级以上示范专业、创新型实训基地、示范校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参与人中前三名)。
(2)专业教师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具有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具有在企业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累计1年以上经历(或脱产在企业连续实践三个月以上,或兼职半年以上,或带学生在企业实习累计1年以上);近5年参加国家或省级骨干教师培训1次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3)至少有一学年被确定为跨系听课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具有探索精神,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关爱每一位学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教育与教学活动。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把握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将现代职业教育思想融入课程的开发与设计中,积极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改革,将教、学、做相结合,突出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积极主导并参与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校本教材的编制,积极开展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经验丰富,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改革,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坚持因材施教;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智慧。
4.专业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够独立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积极主导并参与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工学结合、产学研、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方面有创新,带头进行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的评价方法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5.在教师团队建设中起骨干作用,能够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人才培养;积极主动地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传、帮、带”取得实效。
6.近三年主持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荣获院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二等奖指导教师或省级及以上教师信息化大赛二等奖参赛教师等奖项之一,或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公开出版主编或副主编教材一部。
四、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经考核初审后,向教务处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
3.教务处会同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科研处、人资处,依据申报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合格候选人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4.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向全院公示。
五、教学名师待遇
1.授予“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享受院长特别津贴。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3.在评先评优、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教学名师基本要求及管理
1.积极完成学院和本单位交给的教学及教学建设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
2.发挥传帮带作用,至少培养指导一名以上青年教师。
3.积极推广教学经验,每学年需举行至少1次院级示范课。
4.三年内要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或主持院级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公开发表教学研究或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含两篇),或撰写5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主编教材一本。
5.如发现有严重师德问题或不能完成教学名师基本要求或出现教学差错等处分的,将取消教学名师称号。
七、说明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八、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8日下班前。
申报地点:行政楼405。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