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雷锋精神永驻”专题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团委学生会 时间:2023-03-08 点击数:
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大学生积极投身与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进一步推动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文明学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经团委研究决定,特举办“雷锋精神永驻”专题摄影作品展,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承办单位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宣传部
3.协办单位
自动控制工程系团总支
华孚仪表学院团总支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
材料工程系团总支
信息工程系团总支
北方黄金珠宝学院团总支
黄海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永驻”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
四、活动对象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征集内容
1.弘扬雷锋精神,展现青春风采的摄影图片图片;
2.传递爱与关怀,传播正能量,为校园再添温度;
3.以学雷锋、爱校园开展学雷锋精神活动。
六、活动具体要求
1. 作品以“雷锋精神永驻”为主题,以图片形式,图像清晰,叙事简洁。用镜头语言记录发生在身边感动、温馨的场景,记录校园中的凡人善举,传递爱与关怀,传播正能量;
2.作品为JPG格式,分辨率为1080P,单张照片大小在5-12M之间为宜;
3.作品名称为照片简要文字说明(50字以内),并提供作者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
4.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一旦发现抄袭或者PS伪造,将取消参赛资格;
5.作品上交时间:2023年3月16日;
6.作品数量:各系至少上交五份。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抵触的内容,禁止不文明词汇出现;
2.参赛作品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比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得参与其他评比活动;
3.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引发的包括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
4.参赛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八、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九、评分标准
1.主题表达(30分)
2.创意理念(20分)
3.文化理念(20分)
4.摄影技术(20分)
5.图片说明(10分)
十、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秀奖九个。
共青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