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激扬青春志,共筑爱国情”校园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团委学生会 时间:2020-09-12 点击数:
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深入全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团委研究决定,由团委大学生艺术团举办“激扬青春志,共筑爱国情”校园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承办单位
团委大学生艺术团
3.协办单位
自动控制工程系团总支
华孚仪表学院团总支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
材料工程系团总支
信息工程系团总支
北方黄金珠宝学院团总支
黄海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志,共筑爱国情”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7日
四、活动对象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内容
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4日,由各院系征集作品(三个或三个以上),并将作品于2020年10月15日上交至团委大学生艺术团。
六、活动要求
校园歌曲征集作品分为原创作品(完全原创或改编)、非原创作品(翻唱)。完全原创作品是指完全自主作词作曲的音乐作品,或借鉴部分(不超过八小节)现成作品的音乐元素而改编的音乐作品。改编作品是指在该作品首发表演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新的二度创作作品。不属于以上两类的统称为非原创作品。歌曲总时长需在2—5分钟,歌曲名称25个字以内,歌曲描述100个字以内。音频格式要求为MP3、WMA,大小10M以内。少数民族语言或外语音乐作品,须提供对应中文版本歌词。按原创歌曲申报的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非原创歌曲,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七、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禁止不文明词汇出现;
2.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引发的包括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八、奖项设置
1.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2.团委将根据活动实际情况调整奖项设置。
共青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