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飞扬青春 感悟大学”主题摄影活动的通知

作者:团委 时间:2016-04-28 点击数:

各院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广大青年追求远大的理想,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团委宣传部特此举办 “飞扬青春感悟大学”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承办单位: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宣传部
    3.协办单位
    自动控制工程系团总支
    仪器仪表系团总支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
    材料工程系团总支
    信息工程系团总支
    北方黄金珠宝学院团总支
    黄海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活动主题
    飞扬青春 感悟大学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8日
四、活动对象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必须原创,不得抄袭。
   (二)摄影作品内容以大学生为主体,可以是人、物,也可以是某种现象、某件事情、体现某种精神、某种感悟等。要求契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每组至少4张照片,须配有作者原创文字说明。所传照片必须为原图,进行简单处理(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剪裁),每张照片最小不少于500k,最大不得超过5M,尺寸500*500以上,分辨率在1920*1080以上,格式为jpg。
六、评分流程
    各系各班作品先由院宣传部进行初选,再将优秀作品发于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微信平台上进行公开投票,最后根据我院学生的投票结果,评比出最优作品。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引发的包括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次大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不得参与其它评比活动。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
    4.参赛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八、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