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作者:团委学生会 时间:2020-12-05 点击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怎么看知识产权保护和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发展格局的关系?如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如何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企业。

 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参与排名的131个经济体中中国位列14,是唯一一个进入前30位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说:“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的多寡,反映着一个国家和企业竞争力的强弱。”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是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发展格局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发展格局建设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教授、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认为,将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外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要求。

 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一些领域,知识产权创造有了较好基础,例如,目前我国企业纳入5G标准的专利技术占比世界第一,实现了从3G跟跑、4G并跑到5G领跑的战略升级。

 易继明认为,知识产权“多而不优”“大而不强”不符合我国新发展理念,也不符合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通过知识产权融合经济社会发展,让知识产权深入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加快建设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在创新能力、制度与文化建设等方面下大功夫,才能从总体上完成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的转变。

 杨东建议,以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引擎,让知识产权权利人、科技创新者拥有更加透明、更加开放与公平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励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发挥核心竞争力,进而提高中国国际经济竞争力。

 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我们公司一项技术从研发到市场应用要8—15年时间,整个过程充满不确定性,比如专利布局、参与国际技术规则制定、市场推广应用等等。唯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激励企业投入高价值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给我们以极大鼓舞,让企业敢于加大投入技术研发。”西电捷通公司总经理、无线网络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曹军介绍,公司自主研发的系列网络安全协议技术发明,在16个国家申请近千项发明专利,已获授权600余项,在ISO国际标准由中国技术贡献并做出必要专利声明的26项中,西电捷通占12项。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如何对其切实有效地保护?关键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

 “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个环节中,核心的是创造与运用。知识产权必须融入‘科技推动、产业支撑、商贸融合’这一完整价值链,才能发挥实际效用,惠及人民福祉。”易继明说。

 杨东建议,运用区块链技术为知识产权提供从创造、使用到权利救济全流程、全方位的保护,利用区块链可溯源、不能篡改的属性,满足司法证据的需求。还可以尝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共票”机制,将数据生产者、数据加工持有者、数据使用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打破平台对数据生产资料的垄断,使数据原始生产者即广大平台的用户可以加入到与数据相关生产经营中去,分享所获利润。

 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当前,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技术不断发展,催生了一批新模式、新业态。“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保驾护航。同时,新技术、新发明、新成果的蓬勃发展,都给互联网知识产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杨东说。

 “新技术带来的挑战主要有三个层面。”易继明分析,一是是否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比如人工智能的创作是否进行保护仍需要探讨;二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问题,可以建立一种独立的权利,也可以通过要素保护模式进行保护;三是如何平衡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风险问题。总体上讲,对于新技术我们要采取开放的态度,才能将全球创新资源集聚中国,有利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进步。

 杨东建议,一方面要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进一步细化研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经验,强化知识产权的集聚效应,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格局,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对侵权假冒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一些名牌低价运动鞋究竟是真是假?”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惑。近日,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假冒知名品牌运动鞋注册商标案,全链条捣毁制版、生产、销售等犯罪产业环节,缴获假冒品牌运动鞋6万余双、半成品10万余双,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

 对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司法是主渠道。但是,我国较长历史时期内一直推行的是司法与行政执法‘双轨’并存的模式,这也是我们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之一。”易继明建议,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及其与司法的有机衔接,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专业性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此外,要在执法环节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杨东介绍,在2019年通过的商标法修改中,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5倍,在专利法修正草案中也已明确写入对恶意侵权行为可以处以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这在国际上都处于较高水平。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让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也能有力震慑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