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优秀建设者精神 争做新时代“四个典范”

作者:团委学生会 时间:2019-08-30 点击数:


在喜迎共和国七十华诞之际,我们满怀激动的心情齐聚首都北京,接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这一崇高荣誉。优秀建设者的光荣称号,饱含着党和国家的殷切期望,凝结着时代和人民的深情嘱托,我们既备受鼓舞,又深感重任在肩。在此,我们全体受表彰的优秀建设者,谨向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定理想信念,做爱国敬业的典范。理想信念是事业前进的灯塔,是拼搏奋斗的方向。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不会有非公有制经济的今天。我们深刻认识到,今天个人的成功既来源于自身的艰辛努力,更得益于伟大的时代、伟大的事业、伟大的党。我们发自肺腑感党恩,毫不动摇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将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家国情怀,强化产业报国、实业强国的信念,把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起来,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体现价值,在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伟业中再立新功。

二、践行法治理念,做守法经营的典范。守法经营既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长远发展之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遵纪守法,企业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才能实现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带头遵循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治企、要积极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推动党和政府完善和落实相关经济政策,又要讲正气、走正道、树正风,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三、坚持追求卓越,做创业创新的典范。创业创新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也是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途径。当前,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新技术突破加速带动产业变革,对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业创新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着力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推广力度,推动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要发扬“工匠精神”,聚焦主业、坚守实业,争创一流企业、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和一流企业文化,在练好内功、做强做优的基础上,努力打造“百年老店”。

四、勇担社会责任,做回报社会的典范。衡量企业家自身价值的大小,不仅在于拥有财富的多少,更在于对国家、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作为改革开放的直接受益者,作为先富起来的群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其他社会成员实现共同富裕。我们要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积极回馈社会、造福人民,踊跃参与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公益慈善事业,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塑造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的良好形象。要积极投身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贡献智慧和力量,切实做有责任、敢担当、受人尊敬的企业家。

回首过去,我们为非公有制经济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到自豪;放眼未来,我们对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充满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大力弘扬“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力同心、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书写无愧于祖国、无愧于时代的绚丽篇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