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告官”同比增近6倍 政府败诉率超过两成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6-04-01 点击数:

    北京四中院昨天发布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去年共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为1397件,全市16个区政府均成为被告。其中,海淀区政府被告的案件最多,达到了611件。           
    16个区政府均涉诉去年四中院共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为1397件,是2014年全市此类案件的近7倍。案件涉及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药品、文化教育、村务公开等,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等类型。其中,涉及被征收人重大财产权益的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以及因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腾退等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案件,占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七成以上。
    在这些案件中,全市共有16个区政府成为被告,涉诉案件最多的为海淀区,达到了611件,其后依次为朝阳、西城、东城,涉及案件分别为204件、161件和79件。四城区涉诉案件超过了七成。这与四城区人口密度较大、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疏解非首都功能等有关。
    政府败诉率超两成
    在这些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超过两成,达到25.24%,涉及12个区政府。四中院分析认为,政府败诉的原因主要有5个,包括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未遵循法定程序,未及时、全面、准确地履行法定职责,存在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等。5种原因引发的案件败诉率,第一个原因占到了60%。
    在败诉后,区政府也都及时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如霍某、刘某起诉房山区政府不作为案,房山区政府因两人申请信息公开的挂号信填写不正确而拒绝接受,在被法院判决败诉后,受理了两人的申请,并作出了答复。
    目前的行政案件中,一些区政府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也都委托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四中院表示,今后还要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常态化,明确其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建立重大、敏感、影响面广的重点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专家说法 判例有利于政府知错能改
    四中院还公布了去年的十大典型民告官案例。四中院法院院长吴在存表示,行政权力是比较强势的,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很强的惯性,随着行政体制改革,法治政府的建设有些做法有改进,但粗放的方式、行政化的操作确实还存在,依法、依规行政还存在问题。
    北京律协副会长邱宝昌表示,政府如果把事前的关口把严,实际上并不应该败诉。法院的判例能让政府知道错在什么地方,让行政机摆脱以前的习惯做法,能依法依规行政。
    四中院还通过行政裁判、司法建议等方式指出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都引起了相关区政府的重视,四中院发出的4份司法建议,都得到了及时回函,并提出了改进措施。针对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四中院提出,要防止个别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况下以提高行政效率为由违法行政,或者以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为代价片面追求行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