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遇到啥难题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6-05-04 点击数: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老工业基地,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在为国家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却相对落后,形成了大量集中连片的煤矿、林业、城市、垦区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造福民生,但由于涉及拆迁等敏感社会问题与重大经济利益,加之参与棚改的老百姓普遍承受能力比较脆弱,一旦出现问题就易酿成信访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今年3月下旬,国家信访局会同住建部等部门集中就黑龙江省在棚户区改造中引发的信访问题展开实地督查,记者随督查组进行了采访报道。
惠民工程咋就拖成了民怨工程?
    324日,上任才两个多月的哈尔滨道外区区长刘兴阁,在督查组的汇报会上几度急得落泪。是什么难事把堂堂区长逼到这个份上?
    原来,2009年在道外区的核心地段一个名叫“桦树二期”的项目被列入棚改计划,并在同年的11月正式启动了拆迁。然而7年过去了,中间虽几经波折,但那个地块依然还在荒置,导致项目所涉及的3000多户居民长期无法回迁安置,不少居民生活面临困境,不得已近两年不断上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新上任的区长,群众对刘兴阁抱有很高的期待。
    “为什么迟迟就是不动工?”信访人王波(化名)的这个问题也是所有动迁居民心里最大的疑惑。
    刘兴阁解释,并非政府不愿动工,而是背后的资金缺口太大。道外区在哈尔滨是个财力相对薄弱的区,因此道外区先后与几十家开发企业就该项目进行过商谈,但是由于所需资金量巨大,且项目住宅必须全部用于回迁安置,仅靠商业综合体等商业服务用房加以补偿的话,投资回报率低、回笼资金慢,导致屡次挂牌都以流拍告终。
    好好的一个惠民工程,却落得这样的局面,道外区的领导都承认,事情坏就坏在一个“拖”字上。道外区在“桦树二期”项目上采取了“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在前几年房地产市场热火朝天的时候,只要让出一部分利给开发商就能把房子盖起来;可一旦房市转冷,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而在这7年间,道外区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政府的困难我们都理解,但我们的要求不过分,只是想尽快回迁。难道连居民合理合法的最基本诉求都保障不了吗?”信访人叶明(化名)说。
    回迁承诺不按时兑现进而引发问题,道外区的情况在此次督查中非常典型。此次督查的6件棚户区改造信访事项中,有5件存在超过协议规定期限致回迁户未按时回迁,不仅造成政府工作被动,也导致几千户回迁群众生活长期不安定,引发群众不满,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我们是人民的政府,要尽最大努力、想尽一切办法,力争以社会企业摘牌的方式,启动该项目建设。”刘兴阁在答复督查组的整改意见时说,“在社会企业不摘牌的情况下,道外区将全力筹措资金,并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支持,力争实现自行摘牌开工。”
    商业开发咋能搭车棚户区改造?
    “退潮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在此次督查行经的一些县级市里,受国内楼市大气候影响而陷入停滞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背后,反映出当地政府当初在开发商资质上的监管疏漏。
    “楼市大热的时候,几个朋友凑在一起就能开个公司,搞房地产开发。”黑龙江省肇东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张景春介绍当年情况时说,“等到市场发生变化,这些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差的特点就暴露出来了。”
    督查中发现,引入开发企业不慎重是造成后来诸多信访问题的重要原因。在本次6件督查的棚户区改造信访事项中,有4件信访事项的发生与开发企业有关,其中大多反映出项目开发企业管理混乱,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经营处于不稳定状态的问题。
    在黑龙江省海伦市,督查组在该地出现的信访事项中,就发现其中涉及开发商在资金链出现问题之后,不顾及回迁居民的利益,甚至将回迁安置包袱直接甩给地方政府承担。
    肇东市在整改中表示,要深入企业、深入项目现场,对开发企业遇到的问题问诊把脉,针对问题,对症下药,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充分利用国开行贷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确保回迁楼今年能如期全部交付使用。
    与此同时,肇东市政府在处理这些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过程中吸取了教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临迁居民能够按时回迁安置,他们在开发商入场前就要求其先交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回迁保证金,“一来可以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居民回迁,二来也是要求开发商证明自己具备足够的实力。”张景春说。
    不过,这些资质不过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如何介入到由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标准不严格,存在商业开发项目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搭车”现象:在改造棚户区有利可图的时候,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将动迁后的地块除部分用于回迁外,其余用作商业开发;然而一旦遇到市场低迷,享有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棚改项目计划就成了“避难所”。
    “政府主导时,要警惕很多市场中的不规范因素试图‘绑架’来搭便车。”七台河市的主要分管领导说。
    确定的回迁方案咋能擅自改变?
    “发给我们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赶不上房租的上涨。”几个地方的信访人都表达过这层意思。
在棚户区改造的过渡期里,能不能发好临时安置补助费也是关系到群众切身感受的主要因素。然而,采访中黑龙江多地的信访问题里,普遍存在拖欠回迁户安置补助费问题。其中有的企业不讲诚信,擅自改变回迁方案,不按协议发放临迁安置费;还有的开发企业转嫁矛盾,长期拖欠安置补助费,造成回迁群众生活困难。
    无法回迁期间出现的市场、政策变化也是造成群众上访的原因。督查中,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二期”棚改项目补助标准是2011年前制定的,一边面临着房租的上涨,原来的补助已经不够动迁居民租房;而另一边,群众发现同一市的道里区后来启动另一棚改项目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明显高于“桦树二期”棚改项目,这就更加剧了群众的不满。
    对于这类问题,海伦市在整改中,由市级领导专项解决动迁户实际困难,同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责成开发商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动迁户安置补助费。
    事实上,造成迁延时日的原因很多,而如今棚户区改造中征收拆迁的难度越来越大,个别滞迁户漫天要价的现象也客观存在。
    督查中发现,很多居民对国家动迁政策理解有偏差,认为政府不能强迁,出现动迁要价偏高现象,甚至个别居民要价离谱。也有很多居民要求与开发方预期征收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引起双方纠纷,致使征收拆迁进展缓慢,拉长了棚户区改造时限,增加了开发改造成本。
    “动迁户的拆迁补偿开价要到1617,我甚至还见过110的。”在黑龙江的督查中,记者从当地领导干部的口中了解到,自从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取消行政强拆之后,有的领导干部还不太适应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对此,黑龙江省也准备了相应措施,包括政府协调,征收部门、法院联动,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加快拆除滞迁户,早日实现净地交付,为安置房源建设、补办项目手续创造必要条件;同时结合去库存,加大货币化购置房源力度,购置项目内存量商品房源(现房、期房),缓解棚改项目由于“滞迁户”而影响其他已征收居民回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