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推“民告官要见官”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6-09-23 点击数:

    当被告啥感觉?上法庭丢人吗?这些疑虑,几乎每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心里都有。今天,山东省200多名省、市、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走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场感受当被告的“滋味”。
    上午9点,法槌敲响,彭艳等12人诉兰陵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及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上诉案公开庭审。此前,彭艳等12人作为被征收人,对县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于是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兰陵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了12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彭艳等12人不服,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
    旁听席上,2016年山东省法治政府专题研讨班的200多名学员赫然在座。其中有省直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也有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还有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此次庭审观摩,是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的第三站。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表示,该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水平,尤其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减少“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截至目前,山东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