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版望海楼:人大释法,亮出一面照妖镜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6-11-09 点击数:
在香港,梁颂恒、游蕙祯被媒体称作“双邪”。邪门,真邪门了,在中国特别行政区的议事殿堂内,在宣誓效忠的庄严场合,他们竟肆意“播独”,演出了侮辱国家、民族的荒诞剧,激起全球华人的公愤。
有一段视频,梁颂恒走在街上,被一群正义的市民包围斥骂,落荒而走。他辱国辱族,到头来变成自辱,完全是咎由自取。但即使成了过街老鼠,梁游“双邪”仍不会悔改,而是变本加厉,一会儿冲击立法会,致工作人员受伤,一会儿纠众暴力示威,凭着一股子邪劲,想捅破香港的天空。
“双邪”搅动,夹风带雨,如今香港政治上的歪风邪气有多么乖张!此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果断释法,拨乱反正,击中要害。就像天空亮出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港独”分子的原形,让广大市民看清了,每天在香港电视镜头前晃悠的梁游二人,实为乱港之妖。
人大释法之后,香港法律体系处理宣誓问题有法可依,梁游二人理应失去议员资格,但他们不会消停。香港社会上更有一些人在不断歪曲、攻击、污蔑人大释法,有人鼓动法律界发起“不合作运动”,有人甚至鼓噪要争取“重新订立基本法”,试图借力梁游等冲在前面的“港独派”,为其张目、给其奥援,对抗人大释法。之前在立法会,有议员组成人链,保护“双邪”强闯会议,完全沆瀣一气。有人攻击释法是“夺取香港的司法权”“香港司法已死”,云云。
这些,完全是危言耸听,是别有用心的曲解和误导,必须正本清源。
我们尊重两制差异,但不能只谈“两制”而忽视“一国”。香港司法独立是建基于“一国两制”的,本身就受到基本法的约束。司法独立不等于司法包揽,甚至司法独尊,更不能凌驾中央。在“一国两制”及基本法框架下的司法独立,实践中既要尊重香港法院享有独立判案的权力,也要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不能以维护香港司法独立为借口,排斥、忽视甚至凌驾中央权力之上。
香港一些人对人大释法有疑虑也是不必要的。事实上,人大释法是慎重之举,不会轻易进行。不轻易释法,不等于不能释法。一切要根据实际,考虑国家与香港的整体利益。先例已经证明,人大释法不会损害香港法治,反而可以帮助香港解决自己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释法厘清法律争议,为法院判决提供明确依据,对香港繁荣稳定起到根本保障作用。典型案例是1999年1月的吴嘉玲案,据香港终审法院判决,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无论生在哪里、婚生或非婚生、有无单程证,都享有居港权,据此判决,10年内会有167万人可从内地移居香港,给香港带来沉重的人口压力。人大在当年6月释法,化解了一场争议,解了香港之困。这次人大释法事涉国家重大利益,又是香港长治久安的关键举措,实质是为“一国两制”保驾护航,使其继续沿着正确的方向航行。
维护国家主权,反对“港独”,暂时难以一剑封喉,将是长期的斗争。遏制“港独”,应由多方努力:一是中央政府依法行使权力,该出手时就出手;二是广大港人应认清分裂国家的祸害,并以实际行动抵制、遏制“港独”,千万不能养痈遗患;三是特区政府有责任扛起重担,制定比较全面的策略,完善法律体系,并从文教等方面入手,既像雷霆般“反独”,又如春风般“化独”,使“港独”妖孽不能祸港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