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强化衔接 合力打击环境犯罪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7-02-07 点击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办法》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公安机关、检察院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需要环保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或者技术支持的,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时限要求积极协助,及时提供现场勘验、环境监测及认定意见。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工作,适时对重大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督促案件办理。
针对实践中检察机关监督线索发现难、监督渠道偏窄的问题,《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应当积极建设、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