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顺: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是一个最基本要求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7-03-10 点击数: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香港商业电台记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草案为何建议“港区人大代表的参选人必须要声明坚决拥护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得接受外国的捐助”。张荣顺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对于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张荣顺说,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是香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产生办法和澳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产生办法。办法里规定,如果有人确实有言行证明他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资格的情形存在,在选举过程中主席团有权把他从名单里拿下来;当选以后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终止他的代表资格。张荣顺表示,这是完善整个人大代表制度,完善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所必须的一些规定。
张荣顺指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针对代表资格出现问题的情况,有一套严格的处理程序。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投诉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会深入调查有关方面的情况,提出切实的证据。最终还要提交给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