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以来 各地法院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7-07-19 点击数: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各地法院迅速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这是今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15个部门联合召开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2016年,各级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75.2万件,其中离婚案件139.7万件。民政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所涉当事人近千万人。随着离婚率不断增长,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自2016年5月1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18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超过80%的试点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超过70%的试点法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家事审判特点,制定相应的审判规则,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机构和专业化建设进展迅速,物质保障更加有力,为深化家事审判和工作机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
    周强强调,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希望联席会议各单位及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调配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方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周强要求,要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探索引入专业人员、依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家事案件。各试点法院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共同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事纠纷有效化解。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逐步解决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中的各类问题,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