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百日清案” 旧存案件清理率超8成

作者:网络转载 时间:2017-09-16 点击数:

    从5月10日部署“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以来,广西各级法院狠抓执法办案,审判质效不断提高,2017年全区法院旧存案件清理率达85.72%。
    9月15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总结会。根据会议内容,“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期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58283件,占今年以来审结各类诉讼案件总数的65.65%,清案活动成效显著。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海龙表示,“百日清案”活动的首个目标任务便是清理全部旧存案件。2017年全区法院旧存案件总数为54841件,截至8月31日已审结47010件,旧存案件清理率达85.72%,余下的未结案件均为因需要鉴定、管辖异议上诉或等待另案处理结果等客观原因无法审结的案件。
    除了旧存案件,新收案件结案率也达到了清案的目标要求。截至8月31日,全区法院审结2017年新收案件194077件。以1月至7月的新收案件219503件为计算基数,新收案件结案率达到88.42%,完成“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新收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
    “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期间,南宁市法院审结案件数达到53826件,审结案件数量最多。柳州、桂林两市法院分别审结29440件和26789件,位居第二、第三位。从法官人均结案数看,全区法院员额法官(不含执行员额法官等)人均结案42.02件,同比提高40.63%。其中,南宁市法院人均结案达到72.54件,高居全区法院第一。
     通过“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广西法院的审判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截至8月31日,全区法院结案率同比增长12.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74047件,比去年同期的104382件减少了30335件,下降29.06个百分点,审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态势。此外,一审服判息诉率和案件审理平均天数均大幅度优益。全区法院各类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5.14%,同比增长11.85个百分点;全区法院各类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1天,比法定平均审理天数缩短33天。